蚌埠200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2.29日截止报名
(发布时间: 2008-1-9 10:11:00 来自:蚌埠人事人才网)

    三、报考及免试条件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规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满3年;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满3年。
   (二)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试部分科目,只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科。

    1、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以上毕业;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省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9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从事监理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填写《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和建设部门共同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使用PTMIS录入报考信息,于2008年3月4日前将《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将报名数据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按《省直考区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3)的要求录入报考信息,于2008年3月4日携带考生报名表、资格审查汇总表、数据软盘及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届时省人事厅将会同省建设厅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

  各市、各单位在受理报名时,务必严格坚持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凡在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人事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处理,统一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合肥市。考前一周,各市人事部门和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并及时发给考生。考生个人也可于2008年5月8日至9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教材的征订与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建设部门按照考生自愿和“考培分开”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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